南陌北阡

闲聊两句所谓拉踩角色

感觉这里的观点也蛮有道理的

但书,狂奔的死者:

首先亮明观点:

我认为不去管所谓拉踩角色比较好。

我认为同人创作者应该享有几乎是无限的创作自由,非官方同人创作不存在所谓戴着镣铐跳舞的问题,OOC虽不值得追捧,但也无罪,不应该天下人得而诛之。

原因一,是我向很多同道解释过的观点:

二次元角色,没有人权。

不管你多么喜欢这个角色,它对你有多么重要的意义,它毕竟是个角色,它并非生而具有被平等地尊重保护的权利,甚至没有不被侮辱和随意塑造的权利。因此别人不管怎么写它都是别人的自由。
包括各种天雷的写法。

但是,注意,同人作者有人权。因为同人作者是人类,因此不管对方写的东西你喜欢还是不喜欢,你对TA进行的攻击,要负责任,要承担过错。

感觉上或许有点别扭,不过想想历史都是随胜利者打扮的小鬼,角色还有什么可说的。

这里不讨论rps

原因二,因为太难产生一个拉踩角色的公认定义。

二次元圈是一个混乱而生机勃勃的地方,其混乱甚至部分是其生机的来源,是无主之地,没有【我个人认为也不应该有】绝对权威。

所以每个人各行其是。

而每个人对于“拉踩角色”的认知都有偏差。因此,你对角色献出自己的爱,有人会觉得你在拉踩角色。而当你想黑一个角色的时候,有人反而盛赞你给该角色加戏。

所以不要管。专心产粮。每人用自己的方式去爱角色。天下太平。

当然还有一种办法,就是拉帮结派。我聚集很多跟我观点一样的人,因为我们人数众多,于是自诩为正义与主流意见,对我们眼中的变态口诛笔伐。

这种办法也不是不行,就是,我觉得很恶心啦。

多数人的暴政是非常丑陋的。这种圈管行为,才是同人创作的真正镣铐。

并不想戴着它跳舞。

总之这是我的看法。我并不是一个多么重口的人,但是我觉得重口的人有他们重口的权利。人生已经这么艰难,压制自己不虐杀现实中遇到的各种可怕的人已经够累了,还要政治正确地对待二次元。太累了喂。

嗯,其实我是个混乱邪恶。

【说完了】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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